一、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
对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二项社保补贴( 养老、医疗),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补贴标准为最高不超过缴费标准的2/3。
二、服务流程
符合条件的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到经办机构窗口线下申请。经初审后,在人社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三、服务部门
各县(市、区)人社局
四、服务依据
邢台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邢台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邢市财社〔2019〕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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